南江出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14-09-16 09:20:00来源:巴中日报编辑:李正勇

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在义务教育农村学校长期任教、终身从教,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日,南江县出台《南江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南江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补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教学点在岗公办教职工和特岗教师。补助档次和标准根据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制定,重点向条件艰苦教学点倾斜,分每人每月400元、500元、700元三个档次。生活补助金额将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受,离岗后自然取消。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活补助,“三区支教”等享受国家其他政策补贴人员不在补助范围。

南江县还就补助范围、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岗位的核定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作了具体要求。(唐力 岳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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