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游戏账号引纠纷 南江县法院这样判

2023-09-06 14:50: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殷鹏

李俊林 巴中频道 谭裕骑

随着游戏产业蓬勃发展,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物品交易越来越常见,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可以在用户之间进行交易,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自己花钱购买的游戏账号被卖家“扣留”,该怎么办?近期,南江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游戏账号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10月31日,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某通过微信达成了买卖协议。梁某通过微信填写了电子协议,约定梁某将其持有的“穿越火线”165**840的账号转让给原告,转让价格为1200元。2022年10月31日,原告通过支付宝向被告支付了1200元的款项,随后被告将账号及密码交付给原告。但在原告修改密码过程中,须被告提供密保时,被告梁某认为卖亏了,将账号留在了自己手中,拒绝交付给原告方,并当场表示账号不卖了。因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讼来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达成的游戏账号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原告支付转让款后,被告虽向原告交付了标的物,但原告在使用标的物的过程中,被告无故扣留所出让的标的物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其支付的转让款1200元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南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游戏中,游戏账号是网络用户进入游戏的身份凭证,且与账号的游戏角色、虚拟装备等具有唯一的对应关系,在特定的网络游戏中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应属于虚拟财产的范畴。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虚拟财产达成了买卖协议,该协议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者,因虚拟财产亦具有财产的属性,从而告诫广大网友在买卖网络账户交易完成后,不要进行账户找回等行为,这不仅会使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者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