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巴中消息(杨秋)10月10日,巴州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巴州区一幼稚园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的处罚。
近日,巴州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巴州区一幼稚园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幼稚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构成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幼稚园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的处罚。
近期,巴州消防加大了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目前,小金龙幼稚园负责人已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落实人员责任分工,同时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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