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秋吉 文/图
近日,巴中一女童被狗咬伤面部的消息引发热议。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于11月15日下午,事发地点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龙泉社区的观澜上域小区,一条黄色小狗在小区公共游乐设施区域将女童左脸咬伤。
事发地点的公共游乐设施。
目前女童状况如何?咬人的狗及其主人是否找到?11月18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了解。
女童父亲:缝了16针,伤人的狗已处置,主人未找到
11月18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的父亲刘先生。他告诉记者,11月15日下午三点,家里的保姆带着1岁10个月大的女儿在小区公共游乐设施玩耍,突然一条未拴绳的黄色小狗扑向女儿,将女儿左脸咬伤后逃离了现场。
周围居民拍到的咬伤女童的狗。(受访者供图)
随后,刘先生一家将女儿送往了医院,“面部缝了16针,也注射了狂犬疫苗。”刘先生说,虽然女儿现在已出院回家休养,精神状态良好,但脸上极有可能留疤,担心造成后续心理困扰。“目前狗的主人还未找到,我们也报了警,希望这件事能有一个交代。”
女童被狗咬伤面部的伤口,共缝合16针。(受访者供图)
16日晚上,刘先生收到物业发来的消息,称已找到咬伤女儿的狗,并已将其打死,需要刘先生一家前往现场确认。
“当时确实在小区门口有一条死去的黄色的狗,但因为我当天下午不在现场,无法辨认,保姆也无法确定。”刘先生说,之后物业将这条狗进行了处理。“听周围目击的邻居说,就是这条狗,后来警方也经过视频鉴别等方式,告诉我们比对成功。”
16日晚,伤人的狗已被小区物业找到,并将其打死。(受访者供图)
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曾有小区居民看到该条狗在小区大门口与其他家养狗打闹,随后在小区里游荡了接近半个小时。目前警方正在调查监控,寻找狗的主人。“如果是家养的狗,希望主人能站出来为这件事负责。如果是野狗,那么就是物业的疏漏,将野狗放进了小区内,影响小区内居民的安全。”刘先生说,也希望通过这件事能规范小区内养狗的情况,让大家出门遛狗都能主动拴绳。
居民:小区内常出现未拴绳游荡的狗,物业劝阻无果
“有听说这件事,但那天下午我没有上班。”11月18日中午,在距离事发地点不到百米的一家小区理发店内,一位理发师告诉记者,平时小区内常有未拴绳的狗游荡,“有些是家养的,有些是外面跑进来的野狗。”
不少小区居民也证实了这个说法。“有些业主不自觉,遛狗不拴绳子,有时候物业劝阻还会吵起来,我们带娃娃碰到这种情况,也只有离远一点。”住在小区内11栋的一位阿姨说,天气好的时候,大部分业主会带小朋友去公共游乐设施玩耍,也经常在那遇见被狗咬伤的小女孩。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在小区路灯杆上,悬挂着“小区内禁止散养大型烈性犬类动物”“看好宠物 伤人自负”等告示牌。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二期的保安亭,值班的两位保安均表示未听说此事,“如果要了解具体情况,只能去物业办公室。”该保安说,平时小区里看到没拴绳遛狗的情况,他们会提醒狗的主人拴绳。每天下午5点过,小区内的广播也会播报遛狗拴绳、禁止高空抛物等安全注意事项。从大门处跑进来的野狗,保安们都会用铁棍把它们赶出去。但有时野狗会从护栏缝隙里钻进小区,也无法完全顾及得到。
小区内的路灯上悬挂着相关告示牌。
对于保安所说广播播报的情况,有部分居民表示有听到过,当事人刘先生则表示未曾听过,“连电梯里张贴的遛狗拴绳告示,都是事情发生后,16日才贴上。路灯上的告示牌倒是一直都有,但关于遛狗拴绳的也只有几个,而且字也不大。”刘先生说,希望这些养狗规范宣传能够普及更广一些。
小区内的路灯上悬挂着相关告示牌。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看到门口的墙上张贴着物业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三条关于小区内宠物喂养中,明确了养犬人携犬只外出须拴犬链(绳),链(绳)不得超过1.5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小区物业办公室外的墙上,张贴着宠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记者走进办公室内并未找到相应负责人。随后记者拨通了该物业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在电话里表示,物业已在16日晚上找到咬伤人的狗,并已将狗打死。目前正在配合派出所和社区,提供小区内的相关监控录像。“因为狗的主人还未找到,后续的赔偿和责任划定都还未确定。”巴中市信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平时工作中也会对未拴绳遛狗的业主进行提醒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