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房企发布巨幅“寻人启事”只为卖房子  网友质疑创意过头透支社会公德 

2019-08-22 13:41: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白川东)8月秋风劲,谁家人走失?近日,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巴中街头巷尾多出了多幅大型醒目的“寻人启事”。怀着一颗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之心,不少市民选择驻足多看了一眼,然而事与愿违,发现这则醒目的“寻人启事”竟是当地一房地产企业的售楼广告。对此,不少网友吐槽,“感觉被忽悠,涉嫌恶意透支普通市民社会公德心”。

    楼盘推出“寻人启事”广告:创意出新却不走心
   “路边的‘寻人启事’,你们注意到没?”,近日,多名网友向四川在线新闻热线(0827——5188332)爆料,巴中城区多个公交站台、北环线道路广告位及26路公交车身出现了巨幅“标题党”广告,不仅是因为它白底红字的醒目颜色搭配,而是因为“寻人启事”这四个扯眼球的字眼。随后,记者前往网友反映的北环线职业技术学院旁看到,一副高5米长约30米的巨幅“寻人启事”广告的确很醒目,整幅寻人广告“寻人启事”四个大字就占据了整个广告60%的位置,而大字旁边则用小字写明宇亿叠翠楼盘logo及联系电话。
    对于这则“寻人启事”广告,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过往的司机,据驾驶员张师傅介绍,最初看到这则“寻人启事”广告是在上班路过时,当时第一印象觉得是什么人失踪了,找不到,最后细看才发现是一则房产广告,找寻的是买房的买主。张师傅觉得,这种把人们具有普遍认知,互帮互助寻找失踪人员的“寻人启事”一字不改当成卖房广告,博取大众眼球,有失社会公德。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名路人,其中大部分人表示这则“寻人启事”广告虽然创意十足,能让人耳目一新,但却应为容易误导他人,并不走心。
   据悉,“寻人启事”它既是一个词语也是一种应用文体。从词语角度解释,“寻人启事”一般指通过发布寻人信息对失踪者展开寻找的方式,同时也是大部分失踪者及家属的一种基本求助寻人渠道。从文体属性分析, “寻人启事”则是个人或单位为寻找某种原因下落不明的亲友或同志时所使用的一种应用文。单从字面理解,通过发布“寻人启事”寻找买房客户的这种宣传方式的确容易造成市民误解。

   不想事情闹大,涉事楼盘已撤下“寻人启事”广告
   8月21日下午,记者再次经过巴城北环线时,发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旁的巨幅“寻人启事”广告已经被撤下,换成了之前该楼盘“一生一套花园房”的旧广告,而售楼部旁的大幅“寻人启事”广告也一并被撤下,但记者观察发现,26路公交车车身上的大幅“寻人启事”广告依然存在。
   这则“寻人启事”为什么会撤下?是楼盘寻找到了所谓的“失踪人员”,还是该广告真的涉嫌违反广告法? 随后,记者前往宇亿叠翠售楼部一探究竟。在售楼部,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之前张贴的“寻人启事”广告咋不见了?工作人员称,“这个广告惹事了,已经撤了”。而后,据该楼盘营销人员介绍,当初推出这则“寻人启事”广告,只想提高楼盘的知名度,让更多人知晓宇亿叠翠这个项目,但后来收到一些不好的反馈,“虽然这则‘寻人启事’广告本身没有什么错,但为了不让事情闹大,上面领导已决定把这个广告撤了”。
   记者查阅《广告法》发现,《广告法》第三、四条对广告内容和形式就进行了相应约束和规范,其中广告法第三条明确道: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四条也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此,记者致电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楼盘企业使用的大幅“寻人启事”广告是否真的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条款,这类创意广告是否经过审批备案?对方称,目前已派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近日将统一回复。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