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起步今明年将在通江南江试点

2014-11-06 09:25: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李正勇

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代表性村庄开展监测

重点监测村庄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质量

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吸纳各方需求和合理建议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11月4日,省环保厅印发《全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我省环境管理将向农村延伸,2014年至2020年,将分三阶段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优先选择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考核的县域以及“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县域。今明年,先在10个市州的44个县域开展试点。

近年来,我省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但县以下没有环保机构,农村环境污染底数不清。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我省将逐步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例行监测,基本说清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为21个市(州),包括村庄监测和县域监测两个层次。监测重点是村庄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质量。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还要监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市(州)和县(市、区)环保部门是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主体。

方案强调了农村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将考虑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地理等区域差异,每个县域至少选择5个村庄,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代表性村庄,尽量涵盖生态型、种植型、养殖型、牧业型、工业型、旅游型和其他型等7种村庄类型,分析和总结不同类型村庄面临的环境问题。

处于重污染区域、环境问题较突出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庄,还将进行不定期监测。各级环保部门还要针对日益突出的新问题,例如土壤重金属污染、“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以及当地特殊情况等,开展相应的专项调查或专题监测。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分三阶段分步实施。2014年到2015年,监测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绵阳、广元、达州、雅安、巴中、阿坝、甘孜、凉山的42个县域,以及泸州市泸县、成都市蒲江县。2016年至2018年增加县域数量,涵盖21个市(州)。2019年至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选择监测3个县域。

方案要求,各地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农村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逐步推进农村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广泛吸纳各方需求和合理建议,切实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4—2015年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县域

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

广元市:旺苍县、青川县;

达州市:万源市;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雅安市:天全县、宝兴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县、盐源县;

泸州市:泸县;

成都市:蒲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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