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薇)近日,省水保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恩阳区、通江县和南江县三个县(区)2013-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踏勘现场、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通过,并根据相关验收政策,奖励我市2015年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080万元。
我市2013-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245.6万元,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18平方公里;建成蓄水池73口、沟渠14.83千米,整治山平塘5口、沉沙池147个、生产道路13.22千米;农民人均增收302元,减少贫困人口3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