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达巴中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755万元。其中市本级435万元、巴州区838万元、恩阳区1586万元、南江县956万元、通江县3105万元、平昌县1835万元,主要用于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畜牧水产发展等农业生产项目。
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此次对下达到属于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县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属于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县,可结合当地的脱贫攻坚规划,将该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项目县(市、区)统筹组织实施,致力于发展农业生产,助力脱贫攻坚。(实习生熊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