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巴中禁渔十年

2020-12-22 13:05: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巴中频道 马小米

    12月22日,记者从巴中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巴中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巴中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市实施“十年禁渔”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并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施行。

     《通告》明确了10年禁捕范围为全市所有河流天然水域。包括南江河一段(南江县关坝镇玉泉村至南江县元潭镇元潭社区含神潭河)、南江河二段(南江县元潭镇元潭社区至巴州区三江镇场镇,注:巴州城区津桥湖为人工湖除外)、巴河一段(巴州区三江镇场镇至平昌县城王家沱)、大通江河(通江县两河口镇两河口村至通江县城小江口)、小通江河(通江县诺水河镇狮子口村至通江县城小江口)、通江河(通江县城小江口至平昌县城王家沱)、恩阳河(旺苍县木门镇至南江县正直至巴州区三江镇场镇)、澌滩河(平昌县镇龙镇民兴社区至平昌县云台镇高顶村五童庙至县城王家沱)、焦家河(南江县光雾山镇牟阳城社区至南江县光雾山镇槐树村与广元市交界)、巴河二段(平昌县城王家沱至元石镇黄梅溪与达州市交界)等河流及其支流的天然水域。

    禁捕时间为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暂定为10年的常年禁捕期。

    此外,《通告》对特许捕捞作了说明: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

    对于垂钓爱好者,该《通告》规定,10年禁捕区域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垂钓,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对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

    《通告》还公布了禁渔举报电话0827-526121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发现违反通告规定行为接到举报的,将第一时间转区县有关执法部门现场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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