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巴中市发改委召开巴中市城区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含兴文)收费价格标准调整听证会。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居民、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
此次水价调整,市发改委按照补偿运行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既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有利于节约水资源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提出了两套《巴中市、区(含兴文)自来水收费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显示,城区自来水销售均价将从现行的2.05元/吨拟上调为2.43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80元/吨上调为2.15元/吨,在原价基础上上调0.35元/吨;将现行“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由现行三类用水均价2.30元/吨调整为2.75元/吨,在原价基础上上调0.45元/吨;为了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50元/吨上调为4.50元/吨,其中洗浴、洗车用水调为4.80元/吨。
《方案二》显示,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80元/吨调整为2.20元/吨,在原价基础上上调0.4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由均价2.30元/吨上调为2.70元/吨,在原价基础上上调0.4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50元/吨上调为4.06元/吨,其中洗浴、洗车用水调为4.40元/吨,在原价基础上上调0.56元/吨。
此外巴城污水处理费也相应调整,拟由原来的0.55元/吨提高到0.80元/吨。
据悉,巴中城区现行的自来水价格是依据2004年的供水成本制定调价方案,2007年7月正式批准实施的。近年来供水成本不断增加,已与水价呈现严重倒挂。随着物价上涨因数的影响,因水资源费、制水电价、人员工资标准政策性调高、制水材料价格上涨、检测项目增加(由原来的28项检测增加到71项)、水表更换、公共管网维修、城市框架拉大新建供水管网的延伸、第二、第三水厂等大型供水基础设施的相继开工建设,以及巴中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建设等,造成自来水经营企业连续4年亏损,2009年亏损320.03万元、2010年亏损345.77万元、2011年亏损384.77万元,2012年亏损666.55万元。
本次调价原则是消化历史成本、适度考虑预期成本、控制居民消费用水价格,主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由圣泉水务公司统一供水,用户均执行一个价格。据巴中市发改委价格科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市、区自来水的利用效率,逐步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科学的水价计价方式,水价调整还将与综合水价改革相结合,2015年底前在城区基本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后,还将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听证会之前,市水务局组织部分听证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巴中市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地监审,连续考察了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生产指挥调度中心、水质检测中心,实地察看了位于大佛寺水源地取水泵站、第一水厂技术改造、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巴城至经济开发区输水工程、第三水厂建设工程,以及新增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等。
听证会上,参加听证会的各界代表对提出的调价方案进行了质证和激烈辩论,代表同意调整价格,对自来水价格调整表示理解、支持。市发改委副主任杨程介绍,市发改委将认真梳理和考虑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化调价方案,最终综合各方听证的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