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人均涉案1000元挂牌督办

2013-12-26 16:59: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李正勇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部门24日就“2014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召开会议,要求确保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其中重点针对工程款支付、工程分包、工程款及工资结算等情况展开排查,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

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我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省人社厅表示,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就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劳务分包款及工人工资优先、及时、足额发放,并严格履行对分包企业发放工人工资的监管责任,不得以已向分包队伍拨付分包款、不了解分包队伍具体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如何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省交通运输厅列出了一张时刻表。在12月31日前,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将完成对承包合同段(含分包、转包、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2014年1月7日前,交通运输建设领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完成对建设项目的清查督办;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下,完成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查,并于2014年1月25前将督查报告报当地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项目沿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设专人负责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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