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 2014年4月10日,东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会同司法所两名干警成功化解一起因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工人意外死亡而引发的纠纷。
2014年3月29日下午5时左右,蒲某(系死者)在马某的召集下到罗某承包的东榆镇何某的自建房工地绑钢筋,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10米高处坠落,当即何某与在场工友将蒲某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4月6日死亡。得知死讯后,蒲某亲属几十人都以工地安全设施不到位找到建房方何某、承包方罗某和召集人马某讨要说法,情绪十分激动,并要求赔偿死者100万元。何、罗、马都各自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亲属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拒不赔付。双方僵持不下,眼看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在此情况下,何某当即请求东榆镇党委政府帮助,镇党委政府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经验丰富的调委会成员和司法所干警处理此事。调委会成员和司法所干警赶往现场后,极力稳定死者亲属的情绪,对他们陈述利害关系,并保证尽快将此事处理好,给家属一个说法,还死者一个公道,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4月10日,镇调委会和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在殡仪馆办公室进行调解。由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且要求过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司法干警立即召集调委会成员商量对策,先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计算出赔偿金额的基数,然后分开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多方进行协调、劝解,死者亲属要求的赔偿金额从100万元降至60万元。双方仍对赔偿金额分歧过大,司法干警经过给死者亲属讲明蒲某死亡赔偿适用法律,并结合何、罗、马的实际经济情况进行劝导,还给何、罗、马三方赔偿比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责任进行划分,双方最终在4月10日下午6时达成协议:由何、罗、马三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困难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共350000.00元,在4月11日上午12时之前一次性现金付清。
至此,一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调委会成员和司法干警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何文钦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