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记者 朱荣杰) 近日,巴州区枣林镇四村三社村民张某在长春市某工程施工现场作业时不慎摔伤死亡,事发后,巴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文通作出要求给予帮助批示,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委主任叶明生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维权方案,并立即指派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夏长江等同志紧急赶赴长春市。通过努力,死者家属最终获赔92万元。
四川在线记者从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了解到,今年5月,张某带领10余名巴中老乡从长春新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长春市土地(矿业权)室内装饰工程中的油漆粉刷业务。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切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6月5日,正在打磨墙面的张某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跌到地面致头部重伤,后经长春市中日联谊医院救治无效于6月8日晚死亡。事故发生后,家属在与长春新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达6天时间的私下协商里中,对方坚持“死者与公司之间系承包关系,公司最大限度给予10万元的人道补偿”,拒不接受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
对此,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驳斥了长春新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死者与公司之间系承包关系,只能按照意外死亡的10%给予补偿”之说法。同该公司据理力争,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所受伤害应当享受因工伤亡待遇。考虑到死者妻子重度(二级)残废丧失劳动能力,女儿正在大学读书等实际困难,维权人员要求公司方在依照因工死亡赔偿的基础下,还要给予困难补助。
王晓荣告诉四川在线记者:“通过我们的努力,最终长春新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受维权人员提出的‘全额承担死者抢救费、冰冻火化费,亲属生活费等9万元外,支付张显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5万元,兑现人工费17.7万元’因公死亡赔偿标准,共计92万元现金已于6月16日全部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