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补贴25996名重度残疾人

2014-08-20 09:27:18来源:巴中日报编辑:李正勇

今年,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起,对我省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此项民生实事惠及我市重度残疾人25996名。

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是我市今年十九件民生实事之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对象是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四川省户籍残疾人,发放人群以截止到2013年12月30日统计的重度残疾人数为准,今年新增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将从明年开始发放。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应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残联审批等程序。有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发放。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区基层残联按照“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要求,采取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等个性化服务方式,向每个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告知护理补贴政策,帮助填写申请表,经过初审、公示、审批、审定等环节,及时将补贴发放到重度残疾人手中。截至7月底,我市三县两区上半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已经进入银行卡核实环节,不久将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记者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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