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记者 龙红梅)近日,南江县长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之间因路过田埂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圆满化解了邻里矛盾。
据悉,原告曹某某与被告何某相邻而居,何某一家人出行必经曹某某所耕种的“大田”田埂。2014年3月21日下午,曹某某路过“大田”田埂时与何某发生纠纷,随后两家人大打出手。造成曹某某、何某及何某父亲不同程度受伤,曹某某受伤后在长赤中心卫生院入院治疗,后又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继续检查治疗。经村社多次调解无果后,曹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78.56元。
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原、被告两家人关系一直很和睦,自从何某耕种与原告“大田”相邻的土地后,双方多次因争占田埂而产生纠纷。了解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生硬的作出判决,不仅不能化解纠纷,而且会激化两家人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向他们讲情理,释法理,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相互忍让,和睦相处。经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达成共识,何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曹某某各项费用共计850元,何某及其父亲在纠纷中受伤不再要求曹某某赔偿,曹某某要保证“大田”田埂能够正常通行。
图1为法官到现场恢复田埂
图2为法官现场向原告兑现执行款
本案调解后,考虑到案件的执行问题,长赤法庭承办法官来到案发现场,拿起锄头对“大田”田埂进行了整理,保障了正常通行,何某也随即兑现了执行款,矛盾纠纷就这样得到圆满化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南江县长赤法庭法官始终从当事人利益出发,力求做到案结事了。通过到案发现场开展工作,不仅使案件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也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