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男子交通事故致全瘫 法律援助解困难

2014-12-11 11:40:14来源:四川在线巴中频道编辑:李正勇记者:龙红梅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李自力 吴浩 记者 龙红梅)2014年12月9日一大早,一位中年妇女满怀感激,捧着一副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献爱心”的锦旗送到了南江县司法局长赤司法所。

 

张某,现年18岁,今年2月,张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治疗86天,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巨额医疗费使原本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事故发生时张某还未成年,正值青春年华,其家庭也仅有该独子,事发后张晓齐父母心情万分悲痛,事故对于这个家庭经济本已十分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南江县法律援助中心长赤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做出决定对张某进行法律援助,经审查,该案符合援助条件,南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南江县长赤法律援助工作站何焕敏承办该案。承办人接到指派后,立即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过于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又建议张某父母诉讼解决该案,起诉后,通过对该案其他当事人孙某、陈某解释清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承办人何焕敏在权衡各方利益诉求后,综合考虑现实因素,认为孙某购买了保险,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定责任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后,孙某赔偿数额还是较巨大。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给双方当事人算清了法律账、道德账、经济账、人情账后,最后,通过法院主持调解,在承办人做了大量工作下,由保险公司、孙某依法共同赔偿了张某958000.00元。

至此,一起未成年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通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坚持努力,成功处理。并做到了案结事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结案后,遂出现了张某父母向长赤司法所送来了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献爱心”的锦旗表示对工作人员感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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