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容留他人吸毒男子获刑一年

2015-10-08 15:20:57来源:巴中晚报编辑:林霜

    巴中晚报讯 今年3月至4月,南江男子李某先后四次在宾馆内容留他人吸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4000元。

    据了解,3月22日,李某在南江县某宾馆房间内容留赵某、李某、王某吸食冰毒。4月13日,在南江县某商务宾馆,李某容留赵某、刘某吸食冰毒;4月15日,容留刘某吸食冰毒。两天后,李某又在该商务宾馆同一房间容留赵某吸食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8日,李某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先后四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4000元。(记者 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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