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巴中停办暂住证改办居住证 需具备哪些条件

2016-08-02 13:36:5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高启龙

巴中市政府发布《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8月1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巴中市公安局获悉,巴中市政府已发布《巴中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8月起,巴中市停止办理暂住证,试行外来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这是巴中市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升城区对人口的吸纳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A居住证要具备哪些申领条件?

《巴中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之外的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区,不含常住户口在巴州城区与巴中经济开发区城区之间的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区)城区居住的,可以按条件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县(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B居住证怎样申领和签注?

市民申请居住证时,可书面向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申报,或编辑成固定格式短信向10639900免费发送申报,或通过扫描“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微信申报,或登录互联网“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申报。

需要登记的居住证信息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入职(学)日期、入职(学)单位、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居住地住址和居住证、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等。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交验材料包括:居住证申领表,申领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人近期(三个月内)照片,现居住地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全市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C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便利?

《巴中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在巴中市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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