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中央、省财政于近日预拨巴中市专项资金159350.54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6646.1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倾斜报销补助,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脱贫先脱病。巴中市出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助办法》,按照“分级诊疗、一站办理、分类扶助、整合资金、政府兜底”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及时全面诊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率达95%以上,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100%,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让贫困群众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帮助贫困群众拔掉病根、健康创业。(记者 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