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全省逐步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

2018-08-02 15:49:06来源:四川新闻网编辑:高启龙

    在日前召开的四川人社2018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骤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第一步是从2018年8月1日起,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第二步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如何结算?上述负责人介绍,我省医保参保群众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并且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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