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发现,巴中市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宁分店等17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日前,市食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收回17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被收回GSP认证证书的17家药品零售企业是:巴中市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宁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13分店(益康药房)、巴中同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2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民生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135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635分店、巴中同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44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614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爱民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陈斌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继康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俊兰分店、平昌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魏强大药房、巴中同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78分店、巴中同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6分店、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济分店和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吴霖分店。
据介绍,这些被收回GSP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除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外,还存在未依法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未坚持诚实守信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存在虚假欺骗等行为。
“GSP认证证书被收回,对药品经营企业来说,后果很严重。意味着企业在开展新业务方面将被限制,企业不能再正常经营。企业若要重新获得GSP认证证书,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省市相关部门复核检查通过。”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实习生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