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八条金融措施支持稳定生猪生产

2019-09-19 16:43: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养殖行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金融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八条措施。“措施”明确,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提高到1500元/头,育肥猪保险保额提高到800元/头,相应提高保险保费,并研究适度提高保险费率,并从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保障、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了不少“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加大信贷资金支持
   银行和信贷机构不得盲目和随意停贷

   加大对生猪生产的信贷资金支持,是“措施”中的重点。“措施”明确,银行机构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加大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上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稳定生产。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银行机构不得盲目和随意抽贷、停贷、限贷。同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分险作用,对银行机构在生猪生产有关方面的信贷,给予实质分险。

   加大保险支持力度
   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服务时效

   “措施”提出,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赔偿,保险机构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及时足额赔付,最大限度减少生猪养殖户损失。同时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及时处理理赔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生猪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理赔的同时,做好生猪保险承保工作。对符合政策、农户自愿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养殖户投保生猪保险。积极开发保障全面、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生猪类保险产品,实现应保尽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广育肥猪价格保险、疫病扑杀保险等保险产品。进一步探索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多渠道分散生猪养殖经营风险,保障全省生猪供应。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政策

   “措施”要求,各地要按照财政厅《关于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政策。按中央规定落实除非洲猪瘟疫病外的其他生猪疫病强制扑杀的财政补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财政资金保障同样有所强化。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省级财政要对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和种猪场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其中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扩大贴息范围,可支持企业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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