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34万余元 巴州公安破获一起销售假烟案

2020-01-17 16:44: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赵娜)2019年10月上旬,巴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巴州区烟草专卖局举报,罗某某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

    接获举报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侦查,民警发现一名叫罗某某(男,28岁,宜宾市人)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6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现场缴获用于销售的伪劣卷烟190余条。

    经审讯,罗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于今年10月份以来,通过网络以低额价格进购各类伪劣卷烟1000余条,然后分别在河南、巴中等地网吧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通过对罗某某的审讯,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长期向罗某某提供伪劣卷烟货源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23岁,仁寿县人)、谢某某(男,33岁,资中县人),并通过工作,锁定了两人在成都的“下家”张某(男,28岁,仁寿县人)、刘某某(男,23岁,仁寿县人)。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连日辗转成都、内江等地,经过多日追踪,民警于11月6日在成都市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谢某某抓获归案。并在两人住宅等地搜查出各类卷烟270余条,后经四川省烟草质量监测站鉴别检验,所有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随后,民警于11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某也抓获归案,

    经查,自2017年12月以来,林某某伙同谢某某分别在广西、广东等地以低价大量进购伪劣卷烟,后分别在成都、巴中等地寻找下家并销售,销售金额累计达34万余元。其中,向巴中“下家”罗某某销售的卷烟金额达18900元,向成都“下家”张某销售的卷烟金额达63916元,向成都“下家”刘某某销售的卷烟金额达49848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林某某、谢某某、张某、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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