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亮点!8月1日起 巴中这份“文明条例”正式上线

2020-07-28 21:33: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马小米)7月28日,《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巴中市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苟国金介绍到,这份历时近两年的“文明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在立法过程中,该条例提出了“以人为本、德法兼治、正面引导、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巴中本地实际情况,规定了部分禁止行为,辅以必要的法律责任,亮点颇多。

     记者翻阅该条例总则发现,其中第七条规定:“每月最后一日为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

     “我们通过考察发现,北京等一些较早推进这一工作的地方,同步实行‘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制度,效果积极显著。”苟国金表示,借鉴其他城市的这一做法,其目的是要通过定期的有组织、有主题的文明促进活动,保证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从而有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居民文明素养。

     经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社会普遍关注和更加重视公共卫生安全,不随地吐痰、不乱吐口香糖、不随地便溺、进入公共区域佩戴口罩、禁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保持社交距离等公共卫生行为得到广大市民认同。“为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文明行为习惯,我们将这些行为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定。这样的规定,特别是以专条形式进行规定,在全国各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是最早的一批。”苟国金说。

    值得注意的是,巴中作为川陕首府、红军之乡,革命文物、革命纪念场所众多,该条例结合本地情况,明确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园(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瞻仰、祭扫、参观时,应当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维护庄严肃穆的氛围,凸显了巴中的革命老区属性和地域特色。

    同时,该条例还结合文明祭祀进行了规定,倡导公民移风易俗,采用家庭追思、鲜花祭奠、清扫墓碑、网上祭奠等新形式进行祭祀活动,并规定了部分禁止行为,如:不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进行祭祀祭扫活动;不在山林、草地、风景区等野外焚烧或者燃放香蜡、纸钱、冥币、烟花爆竹等祭祀物品;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焚烧树木、杂草、垃圾等物品。

   除此之外,条例中还对符合条件的宠物饲养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提出文明养宠行为要求,规定对饲养的宠物不得遗弃、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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