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频道 马小米
近日,记者从巴州区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巴州公安共接报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警情14起,办理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14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1月12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成(男,77岁,巴州区曾口镇人)在曾口镇宝珠村3组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1.45亩,依法对其进行治安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2021年2月1日,违法行为人肖某德(男,75岁,巴州区水宁寺镇人)在水宁寺镇龙台村6社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637亩,依法对其处罚款300元。
2021年2月2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升(男,66岁,巴州区水宁寺镇人)在水宁寺镇水宁村6社上坟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88亩,依法对其处罚款300元。
2021年2月2日,违法行为人黎某寿(男,69岁,巴州区平梁镇人)在平梁镇相坪村4组烧荒草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2亩,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6日,违法行为人熊某平(男,44岁,巴州区人)在曾口镇黄垭村3组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0.2亩,依法对其处罚款500元。
2021年2月8日,违法行为人李某英(女,56岁,巴州区曾口镇人)在曾口镇秧田沟村5组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0.2亩,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8日,违法行为人马某(男,57岁,巴州区曾口镇人)在曾口镇金凤村6组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2亩,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8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华(女,63岁,巴州区人)在望王山运动公园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0余平方米,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9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均(男,47岁,巴州区人)、李某林(男,18岁,巴州区人)、李某玲(女,22岁,巴州区人)在巴州区三江镇中兴村8社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0亩,依法分别对李某均、李某林、李某玲处罚款400元。
2021年2月10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军(男,53岁,巴州区人)在梁永镇梁广村5组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分,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16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4岁,巴州区梁永镇人)、李某海(男,25岁,巴州区鼎山镇人)在巴州区玉堂办事处苏山村8组燃放烟花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4亩,依法分别对李某、李某海处罚款200、1000元。
2021年2月18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平(男,56岁,巴州区大罗镇人)在大罗镇乐园村2组焚烧田边枯草时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0.6亩,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22日,违法行为人宋某林(男,29岁,巴州区人)在化成镇赵家营村2社烧纸祭祀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亩,全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2021年2月22日,违法行为人管某镜(男,71岁,巴州区梁永镇人)在梁永镇园堡山村1组焚烧桔杆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5亩,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警告。
对比,巴州区公安局温馨提示:希望市民以上述案例为警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否则,必将受到相关法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