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楼市新政: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

2022-05-09 11:34:18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徐浩程

川观新闻记者 钟帆

5月9日,记者从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1日起,该市将调整公积金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及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据介绍,标准调整后,住房套数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个人征信系统),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原住房公积金装修存量贷款除外)为依据。既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仅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仅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同时,自6月1日起,该市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将进行调整。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

此外,为让缴存职工方便快捷使用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不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借款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与申报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代缴关系说明等资料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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