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兑现全市首例失业保险领取期间“死亡补助”

2022-07-28 11:24:08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徐浩程

川观新闻记者钟帆 巴中频道 白川东

“发放补助和抚恤资金到账了,谢谢你们!”7月27日,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回风社区,刚经历丧夫之痛的杨女士看到15760元失业保险补偿金兑现后,有些激动。

今年6月,正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李先生遭遇不测,这让本就缺少稳定收入的三口之家“雪上加霜”。得知情况后,巴州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第一时间联系他的妻子杨女士,尽力安慰的同时,并向她介绍李先生购买了失业保险,且仍在领取期间。按照政策,家属可领取丧葬补贴和优抚金各10个月。

随后,巴州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的工作人员全程指导跟进杨女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最终,通过系统审核,这笔资金于7月26日成功划拨到了杨女士的银行账户。

今年以来,巴州区人社系统积极推动政策红利更快速、更充分释放,助力企业稳岗留工、纾困发展和社会民生。此次补助资金发放是巴中兑现的全市首例失业保险领取期间的死亡补助和抚恤资金。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巴州区人社局和社保局提醒: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切实增强企业职工在失业期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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