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钟帆
11月7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该区一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立案侦查。
通报显示,11月2日凌晨,贺某(男,汉族,47岁,巴中市巴州区人)从省外自驾抵达巴中,同日12时许,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贺某抵巴后,在防疫工作人员开展流调工作时隐瞒相关情况,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决定对贺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贺某已隔离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严重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