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秋吉
5月16日下午,巴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对《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情况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了解到,《通知》共分五个方面,共涉及32个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153项行政检查事项,其中包括70家2025年实行“综合一次查”企业名单,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把巴中打造成“企业容易做生意的地方”。具体有何特色亮点?
记者从会上获悉,《通知》明确每月1-20日为“企业宁静日”,不得入企开展检查;同时,对70家企业实行“综合一次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迎检负担。
“今年,我们还在探索白名单免检制度。”巴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解释,在综合一次查中,对连续2年没有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结合信用评价等情况,纳入免检“白名单”管理,第三年试行免检1年。
检查频次上,也有了新的要求。记者了解到,同一行政执法单位年内对同一企业实施日常检查的频次原则上为1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最多不超过8次,如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连续两次检查之间至少应间隔30日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违法线索确需实施“个案式”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预约式”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和间隔时间等限制。
不仅如此,在检查程序上,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具体而言,在检查前,日常检查方案经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负责人批准,专项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向同级司法局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在检查时,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每次入企检查的执法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但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联合检查除外);在检查后,检查主体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要跟踪督促整改,依法实施不予或免予处罚。
“为规范涉企检查,今年我们实行‘清单’制管理。”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飞鹏介绍,经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部门权责清单清理,主动申报2025年度计划实施涉企行政检查153项。除此之外,不得以调研、座谈、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开展行政检查。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