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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拟定地方条例 规范管理共享单车

http://www.scol.com.cn  (2017-08-31 09:42: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开学前全省集中整治校园交通安全

    据王建明介绍,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安排部署,8月22日起,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在开学前集中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校车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校车照管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开学第一周集中开展一次校车秩序整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四川公安交警提醒各大中小学生,不要乘坐安全隐患大的俗称“火三轮”、“电三轮”、“黑摩的”等机动车、非机动车;农村地区的孩子不要乘坐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等非载客汽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乘车要养成等车辆停稳后按排队顺序有序上下车的习惯,乘车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不要离开座位,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要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厢内追逐、嬉戏、打闹。行走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穿越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并遵守交通信号;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路段,要左右观察,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通过,不要追逐、奔跑。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得翻越、倚坐护栏、隔离栏,不得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向车辆投掷物品。

    拟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共享单车

    在通气会上,王建民特别提到了共享单车,提醒未满12周岁的中小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特别是目前共享单车非常流行。许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针对此问题,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将与学校、社区等联动,加大宣传劝导力度,同时与各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沟通协调,防范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

    此外,据交警部门透露,《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在研究拟定之中,目前全省多地都在对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进行探索试点,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经验将被采纳吸收进未来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该条例的出台将从法律法规层面对我省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行为进行规范。

    校园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违法超员载学生被判刑

    近日,绵阳三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今年,5月18日17时42分,驾驶人邓某某驾驶川BJB960号小型普通客车,实载17人(其中16人为在校学生),从三台县塔山镇场镇方向往三台县高堰乡四村方向行驶,行驶至小永路91公里加500米路段时,被路面巡查民警查获。经查,邓某某驾驶川BJB960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7人,超员10人。8月9日,三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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